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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或者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审判范围的。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作出的一项判决,原告的请求不是以事实为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的,不支持请求。两者之间的区别是:
1、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不同的。
起诉解决是一个程序问题,法院不受理,也不表明原告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而是需要用其他手段解决。如果中国的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的识别是政府的专有权,法院无权确认土地权利。假定原告起诉法院确认土地所有权,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起诉,理由是请求不是法院的案件范围。原告被驳回后,权利没有丧失,他可以要求政府确认争议的土地。
然而,解散诉讼请求是一个实质性问题,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即没有证据证明原告的主张存在权利。作为起诉要求B还钱,但他丢失了欠条,没有其他证据证明B欠他钱,乙不承认欠钱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驳回诉讼,要求B偿还这笔钱的权利,从实体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一般来说,是一个B法院不欠钱。
2、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不同的。
人民法院驳回原告对裁决的使用,驳回原告对判决的主张。
3、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被人民法院驳回后,原告可以寻求其他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被人民法院驳回后,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具有既判力的力量。除非收集了新的证据,否则纠纷就不能再听到了。
在司法实践中驳回或驳回债权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原则是驳回不明确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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